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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
2024年05月11日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根据《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规定,现将2024年度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提名奖项范围

市自然科学奖、市技术发明奖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。

二、提名方式和要求

(一)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实行提名制,不受理自荐。提名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种方式。提名资格和提名条件应符合《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第十一条有关规定。

(二)提名者根据市科技奖标准和条件,提出对奖励种类和等级的建议,同一项目只能提名一个奖项、一个等级。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为下一等级。

(三)本次提名择优限额,我校限5项。

(四)提名专家提名项目不超过1项,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。

三、提名项目要求

提名项目应符合《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相关规定,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
(一)提名项目的完成单位须为独立法人单位,且第一完成人的工作单位以及第一完成单位须在大连市区域内。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已在大连市区域内推广应用。

(二)提名市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,论文(专著)应当公开发表满1年(2023年4月30日前),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1年(2023年4月30日前)。

(三)曾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的项目,同年度已提名本年度国家或省科技奖的项目,不能作为2024年度市科技奖提名项目。2022年度、2023年度大连市科技奖一等奖项目第一完成人,不能作为本年度科技奖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人。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。

(四)提名项目中主要完成单位、主要完成人均应对项目作出科研贡献,并提供相应合作关系的佐证材料。

(五)提名项目不能涉及国家安全、国防和国家秘密。

(六)提名项目完成人的政治、品行、作风、廉洁等情况,以及项目完成人排名、所列知识产权等,均须符合提名要求且无争议。

(七)科研失信行为查实人员申报市科技奖,按照《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》(国科发监〔2022〕221号)予以限制。

四、提名程序

(一)系统填报

请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,客观、如实、准确、完整填写《提名书》,提名书主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附件,附件请以原件扫描上传,在线提交。

拟通过专家提名的项目,请责任专家与市奖励办沟通,将签字后的提名专家申请表发送至dlskjjcgc@126.com。审核通过后,回复提名账号和密码,提名专家按要求开展提名工作。

(二)提名公示

我校将按照《2024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》要求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。

(三)提名书审核

提名专家履行提名责任,对提名项目《提名书》进行审核把关;对项目主要完成人、主要完成单位进行科研诚信审核。

(四)提名书提交

经公示、审核后,在线提交提名书。

五、材料报送

(一)提名书原件(1份)。系统提交电子版,评审通过的项目纸质版由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存档备查。

(二)科研诚信承诺书。系统下载科研诚信承诺书,签字盖章后在系统上传。

(三)其他材料。提名单位、提名专家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,应提交《回避专家申请表》,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,提供证明材料,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提名专家签名。

六、提名时间

系统填报截止时间:2024年6月5日


联系方式:

联系人:姜琳、周佳

联系电话:0411-84710335


附件:

附件1  大连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函.docx

附件2 大连市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.docx

附件3 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回避专家申请表.docx

附件4 2024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.doc

附件5 项目申报平台操作指南.docx

附件6 2024年度提名单位提名数额.doc

附件7 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.pdf


科研处

2024年5月11日


撰稿:周佳 审核:周学仁 单位:科研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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