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现组织开展我校校级“揭榜挂帅”调查研究项目、乡村振兴研究专项和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结题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范围
本次结题范围为:2021年至2024年(含)立项的、未结项或延期结项的校级“揭榜挂帅”调查研究项目、乡村振兴研究专项和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。
二、结题要求
1.“揭榜挂帅”调查研究项目:取得省级以上(含副省级)批示或采纳类决策咨询成果2项(其中,批示类成果至少1项)。
2.乡村振兴研究专项结项:需驻村干部所在村镇出具研究成果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证明材料。
3.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:专著已出版,且专著需明确标注“betvictor网页版首页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”相关字样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一项决策咨询成果只可用于一个项目结题使用,不得用于不同项目重复使用。
2.用于结项的决策咨询成果需与项目直接相关,且其第一作者署名单位须为“betvictor网页版首页 ”。
3.成果报告、论文、政策建议等各项成果须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。
4.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鉴定,结项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在两年内不得申报各类校级科研项目。
5.尚不满足结项要求的,须在科研系统中提交项目延期变更申请。
6.对以下几种情况,学校将对项目进行撤销处理:
(1)研究成果有严重违反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的;
(2)在学术道德、科研诚信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;
(3)研究成果与批准的项目设计严重不符的;
(4)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的。
凡被撤销的项目,须退回已拨付项目经费,留做学校科研发展经费,项目负责人在两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。
四、结题材料
1.电子版材料:
(1)“揭榜挂帅”调查研究项目:《“揭榜挂帅”调查研究项目和乡村振兴研究专项结项审批书》《“揭榜挂帅”调查研究项目和乡村振兴研究专项信息汇总表》和决策咨询成果或论文扫描件。
(2)乡村振兴研究专项结项:《“揭榜挂帅”调查研究项目和乡村振兴研究专项结项审批书》《“揭榜挂帅”调查研究项目和乡村振兴研究专项信息汇总表》和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和研究报告。
(3)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:《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结项审批书》《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》。
请将对应项目电子版材料上传至科研教学创新服务平台——项目申报中。
2.纸质版材料:
(1)“揭榜挂帅”调查研究项目:《“揭榜挂帅”调查研究项目和乡村振兴研究专项结项审批书》和决策咨询成果或论文扫描件纸质版材料各1份。
(2)乡村振兴研究专项结项:《“揭榜挂帅”调查研究项目和乡村振兴研究专项结项审批书》和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和研究报告各1份。
(3)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:《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结项审批书》和专著原件各1份。
请将对应项目的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。请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报送材料完全一致。
受理时间:7月3日
未按要求提交或提交材料不完整、内容错误的,视为无效申请,将不予申报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刘强、战宇
联系电话:0411-84710331
联系单位:科研处项目科(梓楠楼531室)
附件:
附件1:“揭榜挂帅”调查研究项目和乡村振兴研究专项结项审批书.doc
附件2:“揭榜挂帅”调查研究项目和乡村振兴研究专项信息汇总表.xlsx
科研处
2025年6月27日
撰稿:战宇 审核:刘强 单位:科研处